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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yam.com/bcc/life/200609/20060928374431.html消基會:防蚊液 不可和防曬油共用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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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蚊子多,很多人都有使用防蚊液的習慣,不過消基會今天提醒民眾,防蚊液如果標示「環署衛製」或「環署衛輸」,是不可以使用在人體的,另外防蚊液如果和防曬油共用,可能會導致神經性中毒。(李書璇報導) |
防蚊液的使用已經相當普遍,不過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說,國內的防蚊液商品有高達七成沒有標示衛署或環署字號,消基會說,防蚊液如果標示「衛署藥製」、「衛署藥輸」或「內衛成製」者,才可以直接使用在人體;但如果是「環署衛製」或「環署衛輸」,是屬於環境用藥,是用來殺蚊子的,不可以直接用在人體。
另外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說,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就是如果防蚊液和防曬液共用,容易造成神經中毒。
國外已經有多篇報告指這樣使用的患者出現了抽慉,昏迷,癲癇和神經病變等。因此消基會建議小孩最好使用濃度低於百分之十的防蚊液,而且塗抹面積不要太大,寧可用防蚊貼片作補強,三個小時噴一次,不要一次噴很多,噴的時候要避開眼睛嘴巴等黏膜部分;一歲以下的嬰兒不要使用防蚊液,而無論成人小孩在戶外使用完防蚊液,回到家最好盡快用肥皂水洗乾淨。 以文找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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